四川成都經營的粉條(自制)抽檢不合格 一家小吃店被處罰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12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國抽2023年第6號),涉及新津縣五津鎮魏有根嚴豆粉小吃店經營的粉條(自制)。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粉條(自制)(自制日期:2022年11月11日;規格型號:散裝);不合格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接到檢驗報告后,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6日開展核查處置,責令企業暫停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施。經查,當事人共自制該批次粉條4公斤,貨值64元;已銷售4公斤;庫存0公斤。當事人新津縣五津鎮魏有根嚴豆粉小吃店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粉條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6日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
1.沒收違法所得64元(人民幣:陸拾肆元整);
2.罰款10000元(人民幣:壹萬元整)。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查,涉案粉條由當事人自制,因當事人未使用計量器具對所用食品添加劑硫酸鋁銨進行準確稱重,僅憑經驗添加,導致該批次產品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項目不合格。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暫停自制、銷售不合格產品;使用計量器具進行準確稱重,記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標準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劑;并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
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2月16日組織復查驗收,該企業已按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四)屬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監管,防控類似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以上主要信息來源于成都市新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案過程中形成的法律文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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