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6月26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了一期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本次監督抽檢信息涉及7大類食品,包括: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食用農產品 ,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等,發現不合格樣品5批次。
通報顯示,兩家超市銷售的水晶魚檢出二氧化硫殘留,分別為: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蒙山北路店銷售的標稱上海成軍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晶魚(咸干)(規格型號:散裝)、上海松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來自上海敏慧食品有限公司(經銷商)的水晶魚(規格型號:散裝稱重 生產日期/批號:20190219)。
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對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的殘留。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二氧化硫的使用范圍不包括水產制品。
還有3批次不合格樣品為:標稱上海麗昆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方形蛋糕(規格型號:260克/袋 生產日期/批號:2019年04月23日)、三角蛋糕(規格型號:200克/袋 生產日期/批號:2019年04月23日)、香蕉型蛋糕(規格型號:85克/盒 生產日期/批號:2019年04月23日),3批次樣品均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要求。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中規定,糕點、面包的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4,M=105CFU/g的要求。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公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第25期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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