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原標題: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類型為股權激勵股份;股票認購方式為網下,上市股數為48,13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總數為48,13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為2023年12月20日。
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同意公司為5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統一辦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計解除限售48,130股。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股權激勵計劃批準及實施情況
(一)股權激勵計劃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以及《關于核實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員工對本次擬激勵對象提出的異議。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三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再次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6、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首次授予344.2889萬份股票期權和344.2889萬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工作。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預留部分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預留授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明確同意的意見。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預留授予13.4148萬份股票期權和13.4148萬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記工作。
9、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一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0、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1、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2022年10月27日,公司注銷限制性股票23,213股。
12、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并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并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14、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15、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監事會對相關事項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注:本激勵計劃預留剩余1.0452萬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并失效。
(三)歷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況
注1:解鎖數量為實際達到解除限售條件時的數量。
注2:截至本公告日,本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因離職而已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共32,429股,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因離職而已回購注銷的限制性股票共19,161股。
注3:截至本公告日,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剩余未來可解鎖股票數量為1,893,281股;預留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鎖后,剩余未來可解鎖股票數量為64,175股。
二、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說明
(一)限售期屆滿的說明
根據《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為自預留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24個月后的首個交易日起至預留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的最后一個交易日當日止。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記完成日為2021年12月20日,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將于2023年12月19日屆滿。
(二)解除限售條件已達成
根據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具體條件及達成情況如下: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滿足。根據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屆滿后按照《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5名激勵對象辦理限制性股票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關事宜。
(三)對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的說明
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的激勵對象薛偉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公司已回購注銷完畢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綜上,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共5名激勵對象符合解除限售條件。
三、本激勵計劃預留授予部分第二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勵對象人數為:5人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8,13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總額的0.0125%。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況如下:
注: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是授予時數據,本次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為經過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調整后的數據。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為2023年12月20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48,130股。
(三)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
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包含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截至《本法律意見》出具日: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相關事項已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與授權;
(二)《激勵計劃(草案)》設定的預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
六、備查文件
1、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3、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意見;
5、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關于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之預留授予股票期權第二個行權期符合行權條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個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法律意見。
特此公告。
青島海容商用冷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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